法院新人感悟-新人法院感悟
那是多么荒谬的画面啊,明明是在搞程序,嘴里却全是名词堆砌的疙瘩。我下意识地想反驳,却发现舌头在打结。
那一刻我才明白,这里不是学校,而是一群被训练成只会背条文、不敢变通的人的集体。他们当作掌握了这些死去的词汇,就等于掌握了生活的全体真相。可生活压根儿不是教科书,案件也不是只有几条标准路径可走。 记得第一次开庭,法官叫原告来庭,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,脑子一片混乱。开庭前,书记员让我熟悉一下卷宗,我把那些厚厚的纸堆在桌上,感觉比搬砖还累。打开第一页,发现全是密密麻麻的签字和日期,像是一个个被工夫钉死的钉子。我在心里默默数着:原告、被告、送达、开庭、庭审终止,整整六页。
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,我们头顶上的天平,不是靠“正义”这个抽象概念晃悠的,而是靠这六行字冷冰冰地摆在那里。 最让我心寒的是那些“应当”和“能够”。法官在笔录里写成“应当先进行调解”,我当作这是鼓励,结局走到法庭上才发现,这是程序上的红线。
要是原告坚持要立案,法官就务必关门,哪怕法院还没 court 上过隔壁法院的案子,哪怕隔壁法院的法官明天早上也要来跟我“打招呼”,我都要把门关上。
那种被规则裹挟的感觉,比失恋更让人窒息。我们当作是在办案,实际上是在执行某种并不完美的行政指令。 我后来发现,大量案子跟我不一样。隔壁某地有个案子,原告是个穿西装的中年男子,就是嫌法官慢。
那法官心里大约在想:能不能再快一点?能不能把程序简化点?可人家不管这些,他只管“应当”。我后来才知道,有些被告是“应当”应诉,有些案件是“能够”适用简易程序,有些人是“应当”接纳财产保全,还有些情况是“能够”适用回避。
这些词背后,藏着法官对权力的谦抑和对规则的敬畏。他们不敢随意造次,怕一冲就错了,怕一旦例外,整个程序的基石就塌了。 记得有一次,我处理一个涉众理财类的案子。原告是个背着巨债的中年男人,为了追债把人逼到绝境。法院为了保障社会稳定,没法直接判决他负刑事责任。只能发个律师函,建议他向法院申请刑事立案。
那地方的人听了律师函,第二天我去法院门口,发现门口摆着横幅,上面写着“赞成法院建议,配合警方抓人”。
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有时候我们所谓的“执行难”,有时候并非执行机关不想执行,而是社会obutton 的张力忒大,法院的执行力,有时候只能让老百姓自己想办法。 我常在想,要是所有的法官都像我们这样,都能灵活变通,不畏惧程序,不恐惧例外,那我们的生活该多好。可现实是,我们只能守着那条死板的路走。
哪怕路略微窄了一点,只要不卡住,我们就得走那会儿。 那些条文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我深知,赶明儿甭管走到哪儿,甭管遇到啥案子,都不能再用那些死板的词汇去套别人,也不能用别人的行为去套自己。路要自己走,心要自己安。 目前的我,间或会感到迷茫。
有时候看着判决书上那些冰冷的数字和日期,认定有些无力。但每当夜深人静,看到窗外万家灯火,想起那些在法棍前努力行走的一般/平平人,我心里就涌起一股暖流。我们或许无法转变世界的运转逻辑,但起码能够守住自己手中的法槌,哪怕它不够完美,哪怕它一直有人“应当”地做错,也要守住那一点点规则的温度。 走过一段路,有时候回头看看,并不是为了找到那会儿的脚印,而是为了确认目前还在持续走。
这条路没有终点,也没有标准答案,只有每一步都是活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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