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滨逊这书读下来,感觉像是一场漫长而荒诞的生存实验。刚启动我总想赶紧找船回家,可现实是那样冷酷,世界在他眼里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荒原和随时会消亡的恐惧。他在那孤零零的岛上,靠着打猎和种地熬过岁月,最酷的就是他居然能算出闰年的天数,就连能分清不同月份 calendar 的区别,这种对工夫的掌控感,让他在绝望中算出了一个月。别看最终他回了英国,但岛上那棵歪脖子树,那口枯井,还有他给土著留下的名字,像两根刺,时刻提醒着生命的脆弱与顽强。 书里那些细节确实忒扎心了。一百多年前,他在岛上种下了一百三种植物,最终居然有一半活了下来,这种惊人的存活率简直离谱。他救了一只狼,又救了一只狗,还救了个土著人,人家还给他取名“星期五”,这名字多妙啊,仿佛要把这个孤独的灵魂变成哥们儿。
不过后来他发现土家里面全是黑的,没法干活,只能去黑沙滩上挖矿,结局挖了十年,挖出了铁和锡,这中间的过程简直让人唏嘘。他越是在绝境里越能发现惊喜,这种精神简直让人佩服得合不拢嘴。 写书的人说这是献给穷苦人的书,可我认定更像是一本关于“可能性”的说明书。鲁滨逊没被命运打败,反而在废墟上重建了文明。他每天看着日出日出,把工夫切成碎片,一点点拼凑出新的生活。
哪怕最终他回到了西班牙,要么英国,但他那个岛上的记忆一辈子留在了笔下。
这本书之故此能流传千年,就是出于它告诉我们:人ubuntu 能够走出小圈子,在这个粗鄙的世界里寻找尊严。每一行字都像钉子一样,把那个在风暴中挣扎的灵魂钉在了历史里,让我们看到人身上那种不屈的劲头。


相关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