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与黑:两个世界的精神分裂也好,还是同一个人的疯癫也罢 《红与黑》读来,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脑子嗡嗡作响,仿佛嘴里塞满了嘈杂的电报声。于连只是个没出息的哥布林,根本配不上那些五体投地的贵族小姐,却又拼命地想把领位坐上去。司汤达写得挺写实,不像是在讲故事,倒像是在给读者上手术台,把你那副温顺的皮囊剥开,露出底下那颗在欲望和绝望里挣扎的野狼心。 小说开篇就着一股子火气。于连不是那种看着风就飘的软馒头,他是把风雪都当成了燃料。他爱到骨子里,这种爱带着点原始的本能,像是一种无法被驯服的野兽。他对德·瑞纳夫人,那个漂亮又高傲的贵族千金,有着近乎病态的狂热。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,那战袍上的金线在烛光下闪闪发亮,像极了某种坚不可摧的高墙。于连爬上去,不是为了求情,也不是为了求恩,纯粹是为了那个高墙反弹回来的光。他要把她逼疯,逼到失神失控的样子,就像要把这具躯壳里的藤蔓全体砍断,一定要让根扎进石头缝里,哪怕那根是毒瘾。 这种追求简直像是一场疯狂的宗教仪式。他穿那件红马甲,当作那是神袍;他写那封信,像是在给上帝上香。但他错了,上帝不需求这种拙劣的祭祀。
可是,他的动机并不值得质疑,这就是个人的欲望,不需求任何道德枷锁。他像其他野兽一样,为了肉欲能够毫不犹豫地撕下皮肉。在德·瑞纳夫人的眼里,他既忠诚又狡诈,既专一又粗野。
这挺讽刺,一个连婚姻都无法维持的浪荡子,竟能在她面前表现得像个忠实的恋人。 自然,于连的手段也挺老辣。他学会了钻营,学会了在贵族的眼皮底下耍赖。他利用女人的弱点,也用女人的手段反制男人。他告诉德·瑞纳夫人:“我竟然能来到您的身边”,这话听起来像是豪言壮语,实则是一句赤裸裸的炫耀。他知道贵族们自己人都躲闪着,唯独钟爱他。
这种扭曲的自信,让他像只穿着人皮狼,在森林里咬死了一只羊,却认定自己挺了不起。 可是,现实并没有那么温柔。当我翻开书页,看到于连在地下室里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冷笑,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在压力下逐步崩坏的女人,心里就有一种庞大的撕裂感。
这就是人性的两面,也是这部小说最核心的张力。 书中有个细节特别扎心。于连为了接近德·瑞纳夫人,不惜去欺骗邻居,就连动用票子收买人心。他认定自己是个天生的好骑士,是个完美的英雄。但他不知道,这种完美的伪装下,已经藏不住任何瑕疵。他被轻视了,就连被嘲笑过。有一次,几个穷小子在他面前撒泼打滚,于连当时没讲话,只是默默地把那几个孩子拉到自己身边,用眼神杀掉了他们的把柄。
这眼神,比任何语言都更有威胁。
这种冷酷,暴露了他骨子里的阴郁和自私。他忒渴望被认可,以至于为了不被看不起,务必把所有人都变成不敢仰望的怪物。 德·瑞纳夫人也是个鲜活的人,她的爱情不是好办的恋爱,而是政治博弈的副产品。她利用于连的野心和虚荣,反过来又利用于连来巩固自己的地位。她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,她想要的不过是那个能给她带来荣耀的老公。她给于连写的那些信,充满了算计和试探,却带着一种病态的深情。
这种爱,像是一场华丽的闹剧,每个人都认定自己是受害者,实际上全都是为了利益。 直到最终,于连还是没能拿到德·瑞纳夫人的青睐。当他得知她在信中撒谎,要么出于某种私人缘由不得不离他而去时,那种绝望简直要从书里溢出来。他把自己关在阁楼里,吃冷饭,受冷眼,看着周围人如何像看猎物一样审视他。
那时候的他,像个丧失一切的孩子,嘴里喃喃自语:“我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利己主义者,却像道尔顿一样,热爱着一切美好的事物。”这句话写得绝了,既清醒又疯狂。他承认了自己的难看,却深情地拥抱了自己的毛病。 读到这里,我总在想,于连这个人物,到底应当是怎么着的?他既不像拿破仑那样伟大,也不像林黛玉那样柔弱。他是一个被时代洪流裹挟的一般/平平少年,却又拥有超越常人的野性。他的悲剧不在于他不够清白,而在于他的欲望忒不节制,忒脱离了现实的土壤。就像书里说的:“在人的欲望中,没有一种比那具空虚的躯壳更苍白,更脆弱,更无法建筑任何坚固的护卫。” 或许这就是为啥《红与黑》能流传上百年。出于它触碰到了一种普遍的人性共通点:在复杂的社会结构中,个体为了生存和地位,不得不选择最极端的路。甭管是红马甲的红,还是黑斗篷的黑,最终都会成为肉体的囚笼。 合上书本,窗外的阳光洒进来,照在空气中尘埃飞舞的样子。生活确实不是小说,不会总有人为了一个女人而毁掉一生。但于连的话却让人想起:“我们就是一团活着的火,只能燃烧,不能熄灭。
要是不得不熄灭,那就等死吧。”这大约就是我们在世间的真写照吧,在无数的选择里,在无尽的欲望里,只能迎来那个注定燃烧殆尽的时刻。
或许这就是小说的力量,它不给你答案,只给你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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