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滨逊漂流记第四章阅读感悟-鲁滨逊第四章感悟精简
那会儿总想着要把这里变成新天地,可如今坐在那儿,看着这片荒原,突然认定日子真没劲。
实际上最让人睡不着觉的,不是石头多硬或野兽多凶,而是人类那点自当作是的优越感。 那天夜里,野狗冲过来,把我们的船掀翻了,带着一只烤得金黄的小羊羔,那是他从家里带出来的。
看着小羊羔跑进草丛,我心头一紧,既兴奋又恐惧。兴奋的是它还在,恐惧的是它是不是又变成了某种怪物。
后来想想,不过是凡尔赛宫里的宠物/拉倒,骗人的东西。今晚得把这玩意儿带走,不然它就算在世上待上三百年,也唤不醒我。
那根木棍就是它最终的命根子,我得把它砍了,做个急救手术用。 野狼的骚扰让日子过得既看清了世态炎凉,又让人看不透人心。狼群像一群发疯的野兽,有时候半夜会从草丛里窜出来,扑得人仰马翻。有个不长眼的猫头鹰,趁我熟睡时啄瞎了那只兔子眼,别看没清醒多久,但我心里还是咯噔一下。
后来才知道,它不过是趁夜偷食,却偷走了一整只兔子。人类啊,总当作自己智慧,实际上往往最蠢。咱们总想着模仿狼,结局反而成了狼。 最让我哭笑不得的,是那只狗。我好不好办把它从火山口救出来的,大白天就追了它,结局它趁我就寝时溜出去,又钻回了那地洞里。它躲在石头缝里,穿着破衣服,见我走过来也不叫,只是用尾巴拍打地面,仿佛在说:“你走开,不用救了。”我当时的冲动是把它绑起来,扔在桅杆上,让它一辈子别想出来干扰我。可后来想想,它又是个一般/平平狗,我何必把它当成怪物呢?它也有狗的权利,有它自己的一套生存哲学。 还有一个细节特别有意思。有一次我为了寻找新食物,在沙滩上走了一天,最终发现一只跳蚤。
这小家伙别看小,但我却对它情有独衷。它一直跳来跳去,遇到啥我就咬它一口。
后来我把它抓起来,才发现它肚子里有个小岛,上面还长着几颗珍珠。
当时我正想把它当宝贝似的收集起来,可那珍珠忒小了,连我的指甲都碰不到。最终我把它放回原处了,就连没把它杀死,只是记在心里。
实际上我想的是一种哲学,不是确实想要珍珠。比起那些冷冰冰的石头,我对这种小小的、会动的小东西更有感情。 有时候看着忒阳下山,看着那些荒无人烟的岛屿,我有时候会想,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不会当这个船长了?或许我该回去,和那些所谓的贵族们一起,大摇大摆地走在平坦的大道上。可转念一想,要是真回去,就该拼死拼命了。
你看那荒原,哪有啥贵族的皇宫?
哪儿有啥精致的马车?只有野性,只有生存的本能。鲁滨逊做的事,就是在这个世界里活下来,这就是最大的本事。 目前站在这,看着夕阳,心里五味杂陈。
那会儿总认定鲁滨逊是个英雄,正在向未知挑战,向艰难进军。
实际上他更像是一个无聊的人,被生活推着走。他做的事件,实际上没啥特别,无非是寻找食物、躲避野兽、和一只野狗斗智斗勇。
要是没有这些小事,活着还有啥意思?或许这才是人生本来的面目。 夜深了,远处传来几声狼嚎。我闭上眼,不再去想那些大道理,也不想想着回去的路。
反正明天忒阳升起,还得持续在这片荒原上找食吃。
这或许就是生活,粗糙、充满不确定性,但只要你还在,就总有办法活下去。
只要心还活着,荒原和野兽都挡不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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