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罢《红楼梦》,心头的荒草与未熄的灯 我翻开书页的时候,挺像是一个大人在午后,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个声音,心口便莫名地凝住,仿佛有啥东西在慢慢塌陷。《红楼梦》读下来,最深的感受不是那种“看完后豁然开朗”的痛快,而是一种挺沉的、带着点潮湿感的空落。 曹雪芹写这书,到底想写啥?要是把整个大观园比作一座庞大的宫殿,那它建的初衷恐怕不是为了住人,而是为了“守”。他要用宝黛的喜怒哀乐,去守住这个繁华落尽后的旧俗,守住那个即将崩塌的旧时代。诗词歌赋、脂粉骷髅,种种事物都像是一颗颗种子,埋进心里,埋进骨子里。
这种埋藏感,是《红楼梦》最独特的地方,它不像其他小说那样直接撕开伤口,而是让你慢慢认定伤口长出来了,然后烂在里面,最终长成一个活了的、认命的样子。 宝玉的“痴”,压根儿不是傻,而是另一种清醒。他看人看物,总带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共情。
比如他给黛玉起姓“可卿”,他说他们是“势利的地痞”,后来他们娶了亲,他真就信了。
这种执拗,让他和那些讲究礼教、讲究利益的世道格格不入。他宁愿和那个只会嗑瓜子、会哭的妹妹一起疯闹,也不愿去迎合那个所谓的“正途”。书中那句“女儿是水做的骨肉,男人是泥做的骨肉”,不是好办的性张力碰撞,而是一种价值观的决裂。他看透了,泥做的骨肉终归要腐烂,水做的骨肉终归要枯竭,但他偏偏要在水枯泥腐之前,把这场游戏玩得漂漂亮亮的。 就连最庸俗的诗,在他手里也活得像个神仙。
比如他和宝钗那一套,往往被日决是“劝学”、“劝忠”,被他写得入木三分。他怕啥?怕这清白的宝黛好不到哪儿去。他看透了,人心险恶,却还要凑趣地陪他们演这出苦情戏。
这种矛盾感,让人读来百感交集。他像是在看着两个即将坠入深渊的孩子,一边是温情脉脉的糖衣炮弹,一边是残酷的生存法则。 最让我心头一颤的,是那些死人。 书里写死的人,名字一个个都出现过。林黛玉葬花,花谢了,她花葬了;晴雯被打,她扇跑了;探春理家,她死了;妙玉死了,连个棺材都没叠好,就被扔进泥淖里。
这些人的命运都透着一种“不祥”。曹雪芹写这些人,不是为了写悲剧,而是为了写一种“常态”。在《红楼梦》里,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被剥夺。他们活着,像活着,是确实;他们死了,才确实死。
这种对死亡的极度珍视,是对生命最原始的敬畏。 我也接着往下看,那些高楼大厦,那些金银财宝,最终都成了粪土。
这大约就是作者想说的大观园结局。繁华落尽,一切归零。连作者自己,也在这堆堆废土里,托着那把破扇子,看着那满眼的狼藉。
那种无力感,不是写出来的,是被逼出来的。 读到最终,我心里确实空了一块。但这空,不是空虚,是“落地”了。 有人问我,这不就是老生常谈吗?“千红一哭,万艳同悲”。
这话听着如何如此耳熟,如何如此俗。
实际上我想说,这俗套里,藏着最真的痛。
要是曹雪芹只是要写爱情,要么写家族权谋,或许确实能够写得精彩。但他偏偏要写这些“俗”事,这些“悲剧”背后的人情世故。 他怕,怕这美好的东西散了。 宝钗是个智慧的,她劝宝玉去走仕途经济之路,说那是“好关节”。宝玉却笑她:“我见一个男人当官,我见一个男人娶妻纳妾,我见一个男人指着鼻子骂女人,我见一个男人打架,我见一个男人插秧,我见一个男人打猎,我见一个男人饮酒,我见一个男人捉虫,我就知道:他是个男人的!”他看透了百年的官场,看透了百年的家庭,看透了百年的欲望,却发现没有一个东西是固定不变的。
故此他宁愿做个看似颓废、实则看透的痴人,也不愿做一个虚伪的“好人”。 这让我想到当下大量人的生活。大家都不喜爱喊口号,不喜爱讲大道理,大家都在过着各自的生活,做着各自的事。
或许有人认定,读书有收获,但不够“实用”。但《红楼梦》告诉我们要明白,有些东西一旦丧失了,就再也找不回来了。
那些再也找不到的东西,恰恰构成了生命最厚重的底色。 有时候,作者也在故意胡闹。他写黛玉,写宝玉,写那些诗词歌赋,仿佛是在搞一场荒诞的实验,看看要是人彻底没有功利心,会是啥样的。他不用去实现啥,也不用去转变啥,他只是想让人知道,原来我们并不像当作的那样,活在一个光鲜亮丽的假象里。真正的痛苦,往往就藏在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执念里。 合上书,窗外不知何时已换了季节。风里有些凉意,但心里却比之前更加滚烫。出于我知道,甭管未来遇到啥,起码在这本书里,我见过一个整个的人,一个在绝望中依然试图把生活过成诗的人。 这大约就是《红楼梦》留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吧,不是答案,而是一份对命运的清醒,和对生命的深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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